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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人寿浙江分公司温馨提示:提高反欺诈意识,远离“人伤黄牛”保险骗局

【案件介绍】 单县终兴镇居民邢某某于2020年9月1日因交通事故致使颈椎受伤住院治疗,在这起事故中,她获得保险公司赔付20多万元。保险公司在专项审计审查人伤赔偿档案时发现,邢某某前…

【案件介绍】

单县终兴镇居民邢某某于2020年9月1日因交通事故致使颈椎受伤住院治疗,在这起事故中,她获得保险公司赔付20多万元。保险公司在专项审计审查人伤赔偿档案时发现,邢某某前后居然向保险公司提供了三家医院出具的伤情鉴定报告。其中两家医院的鉴定报告不构成伤残,最后一家提供的鉴定报告构成了九级伤残的标准,保险公司已经按照九级伤残标准进行了赔付。保险公司认为该案件存在诈骗保险的嫌疑,于是工作人员找到邢某某夫妇。经询问得知,邢某某受伤住院后,丈夫闫某某委托山东某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代办,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丁某某。进一步对代理人丁某某进行数据分析时发现其代理了一批人伤理赔案件,这些案件都存在一定的疑点,于是向单县公安部门进行了报案。

当地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经查明,该“黄牛公司”实际控制人丁某某同某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王某某,在明知邢某某的伤情不能达到九级伤残的情况下,安排“人伤黄牛”韩某及仝某某、伤者家属闫某某等人通过行贿医生,故意夸大伤情,出具虚假材料,违规通过伤残理赔审核。正是这张夸大伤情的鉴定报告,让保险公司支付了16.9万元伤残赔偿金,而“黄牛公司”从中拿走4.7万元代理费。2024年4月,涉案丁某某、韩某、仝某某、闫某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王某某被取保并被保险公司开除。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件启示】

“人伤黄牛”针对的目标大多是老年人以及法律意识相对薄弱的人,以利益为诱饵与其签订代理协议,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如果保险公司发现骗保行为,有权追回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理赔款‌。伤者支付给黄牛公司的高额代理费,会使消费者利益受损。同时骗保属于保险欺诈行为,对于情节严重的骗保行为,涉事人员可能会被刑事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大家人寿浙江分公司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要依法依规索赔,切勿相信“人伤黄牛”。要加强反诈骗能力,不要随意向陌生人提供个人信息和重要证件,在出险后立即拨打保险公司官方电话报案,听从保险理赔专员的指引办理理赔。一旦发现遭遇不法分子诈骗,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以免遭受更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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